美国制造的Polestar,为何还是失去了美国市场?

日期:2026-07-01 14:16:57

来源:中国汽车趋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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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趋势网讯】6月25日,瑞典电动汽车品牌Polestar(极星)证实,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未授予其《保护信息和通信技术与服务供应链:网联汽车》(以下简称为《网联汽车禁令》)项下的特别授权。这意味着,自2027车型年起,Polestar新车将无法进入美国市场销售。值得关注的是,Polestar由沃尔沃汽车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联合持股,沃尔沃汽车为第一大股东,而沃尔沃汽车本身已于2010年被吉利控股全资收购。换言之,一家具有中资控股背景的瑞典品牌,即便已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实现本土化生产,仍被挡在市场准入的大门之外。此次Polestar事件表明,美国正不断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将贸易管制的触角从边境关税延伸至底层数据,试图通过行政手段强行重塑全球汽车产业链格局,凸显出数字时代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形态与新特征。

“美国制造”为何失效:原产地规则的式微与控制权审查的兴起

美国《网联汽车禁令》于2025年3月17日生效。根据BIS规定,自2027车型年起,美国将禁止销售由中国或俄罗斯“拥有、控制、受其管辖或指挥”的联网汽车制造商所生产的车辆,同时禁止进口或销售搭载受管制关联软件的相关车型;自2030车型年起,相关管制范围将进一步扩展至车辆连接系统硬件层面。这一规则的出台,直接宣告了原产地规则在智能汽车准入领域的式微。

传统产业监管以装配地为核心判定标准,企业只要满足本地化生产比例、符合原产地规则,即可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但美国对联网汽车的监管已超越传统的产品物理属性,将审查重心深入至企业数字供应链与实质控制权维度。《网联汽车禁令》对于“受外国对手控制”的实体给出了相当宽泛的界定,这意味着:即便车辆在美国本土完成总装、完全满足原产地规则的全部要求,只要制造商主体或其核心软件、连接系统、数据服务被BIS认定与受限制主体存在所谓“实质关联”,依旧可能触发准入禁令。

Polestar案例的典型性正在于此。Polestar 3作为一款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实现本土化生产的车型,完全符合传统意义上的“美国制造”标准,却最终因控制权关联问题被拒之门外。在美国一系列带有歧视性色彩的保护主义政策框架下,电动汽车已不再是单纯的工业制成品,而是由硬件载体叠加软件、通信、数据与远程服务共同构成的移动智能终端。同时,美国商务部不对外公示企业的许可申请及审批结果,规则界定的模糊性与审批流程的不透明性相互叠加,共同构成了一种隐性非关税壁垒,导致中国车企难以预判合规边界,只能在高度不确定的政策环境中被动应对。

从关税壁垒到数字壁垒:美国加速高端产业“脱钩断链”

Polestar事件并非孤立个案,而是美国单方面改写全球经贸规则范式的缩影。早在2024年,美国政府便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100%关税,以传统贸易手段打压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国际竞争力,严重扰动全球汽车产业链的安全与稳定。这类传统关税壁垒具备相对清晰的规则边界,关税税率、配额规模、原产地标准均有章可循,企业尚可通过调整供应链布局、提升本地化比例、优化出口路径等方式加以应对。

而《网联汽车禁令》的出台,则标志着美国的产业管制正式从边境关税层面向数字供应链维度延伸,全球经贸体系正从基于比较优势的自由贸易逻辑,加速滑向基于地缘立场的数字阵营划分。《网联汽车禁令》的覆盖范围极为广泛,蓝牙、蜂窝网络、卫星通信、Wi-Fi等车辆连接模块,以及自动驾驶系统软硬件,均被纳入管制范畴,而这些恰恰是中国智能网联汽车的核心价值与技术优势所在。

依照《网联汽车禁令》的逻辑来看,未来几乎所有具备联网功能的智能终端设备,都可能被美国纳入“国家安全”的审查范围。显而易见,这本质上是一种以安全叙事包装的新型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层面,产业组织方式正从全球协同被迫转向区域拆分,过往跨国车企依托统一研发平台、统一云端架构、统一软件版本所实现的规模经济效应,正在被美国加速拆解。美国以行政力量强制推动技术脱钩与产业链割裂,其最终成本并不会凭空消失,而是由全球消费者与整个产业体系的效率损失共同承担。

沃尔沃为何拿到“通行券”:规则裁量与企业合规新命题

与Polestar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同样与吉利存在资本关联的沃尔沃汽车,于2026年5月获得美国商务部信息与通信技术服务办公室(OICTS)颁发的特别授权,得以继续在美国市场进口和销售联网汽车。沃尔沃方面表示,该授权系其就公司治理、技术架构与数据安全等事项与美国商务部及其他联邦部门持续沟通的结果。

但这张“通行券”并不意味着沃尔沃获得了永久且无条件的市场准入“免死金牌”。 特别授权本质上是个案审查机制下的临时性准入安排,与美国商务部此类审查的一贯做法一致,其具体授权条件、适用范围与持续合规义务并未完整公开。但也可以推断,沃尔沃在上述领域作出了相应的制度性调整或妥协。

Polestar与沃尔沃的例子共同印证了一个深层趋势:在数据重新定义产业边界的时代,单纯的原产地标签已不足以换取稳定的市场准入,系统化的数字合规能力正在成为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构成。当汽车演变为移动数据终端,软件成为产品价值的核心载体,数据成为战略性生产要素,贸易壁垒便不再局限于关税税则,而是深度嵌入软件开发、数据运营与企业治理的每一个环节。

对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而言,需要关注的已不只是“如何出海”的战术问题,而是如何在多元监管环境下构建一个可信数字架构的战略命题。一方面,数字化合规不能停留于入市前的临时补救,而必须嵌入产品设计全流程,成为研发、采购、业务部门等协同参与的前置性要求;另一方面,企业在布局美欧等成熟市场时,需要同步建立可被当地监管机构核验的本地化治理体系,方能在日趋严苛的数字管制环境中守住市场空间。

仇丽萍,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

杨丽华,宁波大学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贸易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

李丹彦,宁波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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